各學院、各部門: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中辦發2013【16】號)文件及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內黨辦發2014【1】號)文件,關于切實規范因公出國(境)團組、提升團組出訪質量的精神,自治區教育廳要求預報2015年度因公出訪計劃。請各學院、各部門將本單位副處級以上干部2015年度因公出訪計劃于12月19日之前報送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外事科。2015年度若沒有上報因公出訪計劃并或批準者,原則上不予辦理因公出訪相關審批手續。
報送因公出訪計劃內容包括:出訪時間、出訪國家、具體的出訪內容等。
報送地點:海航7樓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外事科706室 電話:4392006
聯 系 人:蘇寧
特此通知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