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部門:
為加強校園交通秩序管理,保障校園道路暢通和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構建平安有序、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現就進一步規范校園車輛管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車輛行駛管理
(一)校園內車輛行駛速度應保持在20公里/小時內,不得超速行駛。
(二)校園內嚴禁鳴笛,行車時應做到文明禮讓行人。
(三)在學生上下課等人流高峰時段,車輛應減速慢行,確保師生安全。
二、車輛停放管理
(一)車輛停放必須遵守校園管理規定,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位,不得隨意亂停亂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行人通道。
(二)停車時請按照規定方向停車,不得逆向停車。
(三)車主需在車輛中控臺上放置挪車電話,以便在緊急情況下及時聯系。
(四)在開學、迎新、舉辦大型活動等重要時間節點,機動車輛停放應服從黨委保衛工作部(保衛處)統一指揮。
三、車輛違規處理
對于不按要求停放的違規車輛,黨委保衛工作部(保衛處)將進行警示提醒,提醒2次后仍出現違規行為的,將拖移車輛至附近停車場,并取消該車輛進出校園的權限。
請各學院、各部門將本通知傳達給全體教職工,要求本單位教職工和業務聯系單位車輛自覺遵守校園交通管理相關規定,共同維護安全有序的校園交通秩序,積極營造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
特此通知
黨政辦公室
黨委保衛工作部(保衛處)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