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選派交流生2023-2024學年赴首都師范大學
交流學習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我校與首都師范大學合作協議,現就2023-2024學年赴首都師范大學交流生選派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名額
本批交流生計劃總數為16名。其中本科生交流生10名,研究生交流生6名(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請)。
二、選派范圍
本批交流生從2022級本科生、2022級或2023級研究生中選拔。
三、交流時間
本批交流生交流期為一年,即2023年9月到2024年7月。
四、申報條件
(一)政治思想表現良好,品學兼優,無違規違紀情況。
(二)學習成績良好,第一學期所有考試科目成績合格,平均學分績點原則上應在專業排名前30%。如選派交流生為一年級研究生需結合入學成績、科研能力及合作高校導師研究方向等方面綜合參考推薦。
(三)身心健康,綜合素質高,具有較強的學習、實踐和創新能力,能夠按要求完成交流期間各項學習任務。
(四)符合交流的其他要求。
五、選派程序
交流生選派工作本著“自愿申報、擇優選拔”的原則開展。
(一)符合條件的學生自愿報名,填寫《赴首都師范大學交流生意向審批表》(見附件),連同個人成績單、獲獎情況及科研成果等電子版材料,于7月6日17:00前提交所在學院負責老師,逾期不予受理。
(二)學院按照學生的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進行賦分排序,確定擬推薦人選,并在學院公示3天后,將擬推薦交流生《赴首都師范大學交流生意向審批表》及成績單等材料報黨委發展規劃部(發展規劃處、對口支援辦公室)。
(三)黨委發展規劃部(發展規劃處、對口支援辦公室)協同教務處、研究生處(院)對學院推薦交流生人選進行研究,確定推薦名單后在校園網公示3天。
(四)公示無異議后,黨委發展規劃部(發展規劃處、對口支援辦公室)匯總相關材料并報送首都師范大學對口支援辦公室,首都師范大學同意后進行派送工作。
六、報送時間及方式
請各學院于2023年7月10日前將赴首都師范大學交流生意向表(見附件)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提交至黨委發展規劃部(發展規劃處、對口支援辦公室)(田家炳教育書院723室),電子版發送至郵箱:121686160@qq.com;聯系人:李里;聯系電話:18604886728(微信同號)。
特此通知
附件:赴首都師范大學交流生意向審批表
黨委發展規劃部(發展規劃處、對口支援辦公室)
教務處
研究生處(院)
2023年7月4日
附件:
學院 赴首都師范大學交流生意向審批表
選派 信息
| 學校 | 首都師范大學 |
擬赴任 起止時間 | 2023年9月-2024年7月 |
申 報 人 基 本 情 況 | 姓名 |
| 性別 |
| 民族 |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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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 | 2022級本科生 ¨ 2022級碩士研究生 ¨ 2023級碩士研究生 ¨ 2022級博士研究生 ¨ 2023級博士研究生 ¨ |
學院、專業 |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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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號 |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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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聯系人 |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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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請:
簽字: 年 月 日 |
所在學院意見:
院長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教務處意見:
負責人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
研究生處(院)意見:
負責人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
黨委發展規劃部(發展規劃處、對口支援辦公室)意見:
負責人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注:請各學院推薦本科生1名(2022級學生)、碩士研究生1名、博士研究生1名(推薦2022或2023級學生,碩士研究生建議推薦學術型)